■重慶晚報記者隨身碟 唐中明 通訊員 陳秋同 譚仕華
現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,當事雙方多能妥善解決問題。但是,也有當時處理好了,事後又出狀態的。萬州的mSATA老張就因此惹出了個大麻煩。
老張被車壓傷後,看到車主配合救治,也就同意私了,沒有及時報案。事後,他想再次索賠時,交巡警已經無法劃分責任,索賠遇到難SD記憶卡題。援助律師介入後,經過多方調查,最終鎖定肇事車向保險公司報過案。
近日,萬州區法院判定肇事車再賠償傷者5000ssd固態硬碟多元。
事後報案
警SD記憶卡方無法認定責任
法院介紹,今年2月14日,老張來到萬州區白羊鎮辦事。
上午10時許,他走到春華路車壩附近,準備橫過馬路時,一輛從太安往白羊方向行駛的黑色越野車將他的左腳壓傷,他當場疼暈了過去。
駕駛員蘇某立刻停車,下車查看老張的傷情。蘇某的女婿背起老張,送到了就近的醫院治療。
蘇某一次性為老張繳納了5000元的押金,並且一再與老張商量,希望將此事私了。老張當時擔心自己的傷情,就把報案的事兒擱了下來。
事故發生的第三天,老張的家屬才想起報案。可由於現場變動,證據滅失,交巡警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。交巡警多次通知蘇某接受調查,蘇某拒絕前來。
最終,老張只拿到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證明。
事故證明
法院無法認定責任
蘇某支付的5000元,很快用完了。老張多次聯繫蘇某,蘇某也沒有繼續支付的意思。老張只好自己交了兩千多元的醫療費,還不算其它費用。
明明是自己被撞,還要倒貼醫療費,老張覺得自己很吃虧,於是向萬州區法院起訴,要求蘇某賠償。
可法官告訴他,證據只有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證明,僅憑它無法認定蘇某就是事故責任人。另外,交通事故中事故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也應該作為被告。而這些,老張都不清楚。
情況對他很不利。
老張對法律也不是很清楚,只好找到萬州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援助。援助中心指派重慶百安律師事務所的熊學斌、蔡紅律師代理案子。
為了幫助老張獲得有利證據,援助律師展開了多方調查。
援助律師
多方取證打贏官司
經過與蘇某多次溝通,蘇某證明損害確實是他所為。
援助律師從蘇某那裡得知,事故車輛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。事故發生時,蘇某雖然沒有報警,但及時通知了保險公司到現場勘損。
搜集到充分的證據後,老張終於可以向法院遞交訴狀。
他將蘇某和保險公司列為被告,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。
法庭上,蘇某和保險公司都對事故經過沒有異議。經過法院調解,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: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賠償老張5141.49元。
另外,保險公司也支付了當初蘇某墊支的5000元費用。
三類情形不要私了
重慶佰城律師事務所主任葛斌律師提醒,如今私家車越來越多,開車上路出了事故,有些車主怕麻煩就會選擇私了。但是,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交通事故處理程序》,如果有下列情形,一定要及時報警,請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,不可以私了。
■只要有人員傷亡的,不論是死亡還是重傷、輕傷;
■事故只造成了人員輕微傷害,但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;
■沒有人身傷亡,但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較大的。 (原標題:出車禍私了 這次麻煩大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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